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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文:学校《推进双一流建设若干项目奖励暂行办法》出台背景目的及依据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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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 9月30日,学校召开了“双一流”建设推进大会。会上,党委副书记唐文就《推进双一流建设若干项目奖励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进行了解读,现摘要部分刊登。
《办法》是由组织人事处牵头,在起草的过程中得到了各职能部门、相关二级学院、教学部门的大力支持,党委书记李三福、校长戚人杰多次参加研讨,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也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。《办法》经过了反复酝酿,充分讨论,既借鉴了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,又立足于学校的客观实际,坚持了既突出重点、补齐短板,又兼顾一般、均衡发展的原则,核心内容是贯彻结果导向,以奖代补,重奖在内涵建设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集体和个人。《办法》规定的奖励类型主要包括重点突破项目奖七类和其他项目奖八类。集思广益,几易其稿,于9月28日提交校长办公会、党委会审议通过。
《办法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深化学校内涵建设,形成广大教职工积极进取,开拓创新的制度环境,持续推进卓越校建设与“双一流”建设。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专项资金,鼓励全校教职员工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、管理服务中,用心去谋事、干事,着力补齐学校内涵发展中的短板,在资源库建设、技能大赛、教学成果、教师教学能力、辅导员职业能力、创业大赛、自然科学、哲学社会科学等全国性大赛、评选领域取得突破,形成亮点。同时,也要巩固学校已经在各项省内竞赛项目、职教项目建设、教科研等方面取得的成果,争取取得更大成绩,形成百花齐放的局面。
《办法》的制定依据主要有两个。一是湖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》,意见指出:高校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、高层次人才、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。二是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学校《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》,方案规定:根据学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发放重点工作奖,奖励绩效完成效果好、为学校重大领域改革与发展、争创省部级以上集体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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